宁远县宁政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食堂食材大宗物品框架协议采购服务项目征集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 : 2024-08-20文章来源 :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阅读数 : 731

摘要 :

宁远县宁政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征集人名称)的宁远县宁政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食堂食材大宗物品框架协议采购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发布征集公告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框架协议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宁远县宁政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食堂食材大宗物品框架协议采购服务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   

3、采购代理编号ZKGSF(ZB)-NY20240724

4、采购项目预算:537万元/年;框架服务期限为二年,共计1074万元/年(实际金额供应商供货结算)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þ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框架协议合同履行期限:本次框架服务期限为二年,采购合同一年一签,经征集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采购合同,直至服务期满,合同履行期不允许转包、分包  

8、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封闭式框架协议

第一阶段:þ质量优先    ¨价格优先

第二阶段:þ直接选定方式¨¨二次竞价方式¨¨顺序轮候方式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需求本项目按食材及物品的种类共分为10个包,分别是包1:猪肉;包2:牛肉;包3:蔬菜;包4:鸡、鸭、鹅;包5:淡水鱼;包6:羊肉、狗肉、兔子肉;包7:米、面粉;包8:食用油;包9:调味品;包10:冷冻食品。

包号

包名称

采购内容

月需求量

单价

预算总价

入围供应商数量

1

宁远县宁政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食堂食材大宗物品框架协议采购服务项目猪肉类)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根据征集人需求按实提供

实际金额按市场价下浮5%结算。

70万元/年(按实际采购量结算)

3

2

宁远县宁政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食堂食材大宗物品框架协议采购服务项目牛肉类)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根据征集人需求按实提供

实际金额按市场价下浮5%结算。

32万元/年(按实际采购量结算)

3

3

宁远县宁政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食堂食材大宗物品框架协议采购服务项目蔬菜类)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根据征集人需求按实提供

实际金额按市场价下浮5%结算。

42万元/年(按实际采购量结算)

3

4

宁远县宁政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食堂食材大宗物品框架协议采购服务项目鸡、鸭、鹅类)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根据征集人需求按实提供

实际金额按市场价下浮5%结算。

58万元/年(按实际采购量结算)

3

5

宁远县宁政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食堂食材大宗物品框架协议采购服务项目淡水鱼类)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根据征集人需求按实提供

实际金额按市场价下浮5%结算。

18万元/年(按实际采购量结算)

3

6

宁远县宁政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食堂食材大宗物品框架协议采购服务项目羊肉、狗肉、兔子肉类)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根据征集人需求按实提供

实际金额按市场价下浮5%结算。

30万元/年(按实际采购量结算)

3

7

宁远县宁政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食堂食材大宗物品框架协议采购服务项目米、面粉类)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根据征集人需求按实提供

实际金额按市场价下浮5%结算。

162万元/年(按实际采购量结算)

3

8

宁远县宁政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食堂食材大宗物品框架协议采购服务项目食用油类)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根据征集人需求按实提供

实际金额按市场价下浮5%结算。

72万元/年(按实际采购量结算)

3

9

宁远县宁政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食堂食材大宗物品框架协议采购服务项目调味品类)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根据征集人需求按实提供

实际金额按市场价下浮5%结算。

35万元/年(按实际采购量结算)

3

10

宁远县宁政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食堂食材大宗物品框架协议采购服务项目冷冻食品类)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根据征集人需求按实提供

实际金额按市场价下浮5%结算。

18万元/年(按实际采购量结算)

3

1、本次采购第一阶段将选定入围供应商数量为3家【当合格供应商即通过资格、符合性要求的供应商≥4家时,将确定得分前3名的供应商为入围供应商,当合格供应商即通过资格、符合性要求的供应商<4 家时,做废标处理【(依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按淘汰比例不低于 2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

2、第二阶段以直接选定方式授予得分前3名的入围供应商采购合同。框架协议期限为2年,合同一年一签,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3、同一供应商只允许投一个包。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说明:应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以下内容)

□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说明: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须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þ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7、包8、包9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征集  拒绝  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 16 日至202408 22 日止(北京时间,下同)每日09:00-12:00,14:30-17:3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宁远分公司(宁远县九嶷南路75号9楼)获取征集文件,凡未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09 06 上午09:3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4年09 06 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宁远分公司开标室(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九疑南路75号9楼)

4、投标文件应采用纸质书面形式现场递交,本项目不接受其他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七、公告期限:

1、本征集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征集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征集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征集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征集文件或征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征集文件之日或征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征集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  刘云峰   

2、电话:  18569376315  

十、征集人、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征集人信息

1)  称: 宁远县宁政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2)地  址: 宁远县舜陵街道印山路98号(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内) 

3)联系人:  刘云峰               

4)电  话:  18569376315(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2代理机构信息

1)  称: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地  址: 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九疑南路75号9楼

3)联系人:  梁向坤、李伟、蔡俊    

4)电  话: 18932187979(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5电子邮箱: 1879817312@qq.com

 

 

 

 

 

 

 

 

 

 

 

 

附页1: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 库〔2020〕46 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 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